科研处
一、科研处职责
1、负责全院科研工作计划的制订,承担LETOU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常设机构工作。
2、与临床沟通,及时传达各种有关的科研信息。
3、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审批。
4、负责科研管理,对已立项科研课题的中期研究工作的检查与验收、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。
5、负责科研项目成果的申报、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6、负责组织各类学术交流及活动。
7、负责与科研有关的医学影像资料、设备的管理使用。落实院内论文交流年会的组织。
二、科研处处长职责
1、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我院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。
2、掌握并执行卫生部、北京市卫生局、石景山区卫生局、北京大学医学部、首钢总公司技术研究院制定的有关科研方面的各项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3、制订科研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、完成年度总结。
4、了解医学发展动态,掌握全院科研管理的情况。
5、负责组织安排科研成果的技术推广和奖项的申报。
6、负责接收落实上级单位布置的有关科研工作的任务。
7、负责外投稿件的审批、报销、管理。
8、负责审核科研经费、教学经费的支出情况,决定经费的使用及分配。
9、负责与外单位进行学术沟通与交流,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。
10、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好有关会议并记录整理会议决议。
11、负责定期进行科研的调查研究,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。
12、组织本科室人员的培训、考核,不断提高科研管理能力及教学管理能力。
13、协调与其它职能科室、临床科室的关系与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