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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TOU规章

北京大学首钢LETOU探视、陪住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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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 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,使医疗护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,要加强对探视和陪住的管理。

第二条  普通病区探视时间15:00-20:00重症监护病区探视时间15:00-15:30

第三条  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区,特殊感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、陪住。

第四条  遵医嘱发放陪住证,病情稳定后,停止陪住同时收回陪住证。

第五条  陪住适用人群:

(一)医嘱病危、病重患者。

(二)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,发生严重并发症者。

(三)大手术后患者。

(四)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、意识障碍者。

(五)有自杀倾向者。

(六)语言沟通障碍、失明及失聪者。

(七)高龄、行动不便的患者或年幼无行为能力的患儿。

第六条  陪住者须遵守下列规定

(一)自觉遵守LETOU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不得自带患者出院,不随地吐痰,不在院内吸烟,不串病区,不在病区里洗澡、洗头、洗衣服和烹制自带的食物,不得自带行军床、躺椅等。不吃患者饮食,保持病区的安静和清洁卫生。

(二)节约水电,爱护国家财产,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。

(三)陪住只限1人。

(四)有事离开患者,必须通知医护人员。

第七条  陪住人员如违反院规或影响LETOU治安,经说服教育无效者,可停止其陪住,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