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,欢迎来到北京大学首钢LETOU。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就医指南 >>就诊须知 > 正文

就诊须知

出院病人须知

发布时间:2012-10-19 11:02:02

浏览次数:

各位病友及其亲属:

在您接到医生告知病人出院前,请您到住院大楼负一层大厅医疗费用咨询处触摸屏查询住院费用,对费用不清者,请咨询工作人员。办理出院手续,请按照下列程序:

1.公费、自费、农村合作医疗等其他病人,待病房护士送病历一小时后结算,参保病人三日结算。携带住院预交金收据,到住院大楼负一层结算处办理。(周一至周五8:00-16:30,节假日8:00-15:30)。

2.结算时再次核对住院清单,无误后办理出院手续,钱款当面点清并签字。

3.结算人员将《医保手册》或卡交还给病人,请您携出院清单到住院处盖章;公费医疗病人出院清单到医保处盖章。

4.办理出院手续后到病房取出院带药和出院小结、诊断书到住院处盖章。

5.参保人员单位建立补充保险者,请将医保手册或卡、出院收据、清单、明细单交单位报销补充医疗;住院前七日内的急诊留观费用交单位报销{按住院比例}。

注意事项:

1.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如果有外检费,应在检查后及时将费用清单及收据交至结算室,以便及时录入。出院当日退还外检费用。

2.工伤病人住院期间属于工伤病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,不属于工伤病范围的费用一律按门诊医保费用结算。

3.如果医保病人在单位或个人黑名单中,住院费用按全费结算。

4.咨询电话:57830000-6702

没有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