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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培养

北京大学首钢LETOU研究生论文开题等要求的补充规定

发布时间:2020-04-21 15:32:02 来源: 作者:教育处 责任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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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,加强科研训练的过程管理,严格执行开题报告、中期报告、结题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。

一、时间要求

开题报告与课题评议应在答辩之前至少12个月完成,博士开题报告与提问讨论时间不得少于70分钟(硕士不少于60分钟)。中期报告应在开题工作半年后完成;结题报告应在中期报告3个月后完成;预答辩在正式答辩前3-6个月进行。

二、其他要求

1.开题评议委员会由3-5名教授、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,其中必须有本研究领域有关的相关学科的1-2位专家,建议委员会组成包括1名方法学相关专家。导师可以参加委员会,但不能担任主席。

2.开题报告、中期报告、结题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由秘书负责详细记录,填写在相应表格中,要求字迹清晰,经导师、教研室、教育处逐级审批后分别报教研室、教育处及研究生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备案。

3.开题报告与课题评议要求公开进行。研究生所在科室应在开题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报告人、开题报告时间、地点以及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。

4.如经开题评议委员会评议后,认为不能通过者,可在半年内重新开题,再次评议;仍未通过者,终止学业。

5.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更改课题者需重新开题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研究生业务档案(论文工作情况表、课题计划书)须按要求在各培养环节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备。

2.表格封面内容打印填写,内容准确、专业填写规范、博士/硕士标注清楚。

3.表格格式需维持原表样式,因存档要求不得出现表格串页等情形;各页均可加附页(A4纸),表格完整提交,不得缺页。

4.表格中各项内容不得为空,确有不需要填写的部分(如完成课题条件的部分内容)请填写“无”。

5.小结或总结、发言记录等内容应全面反映相关会议讨论的情况,记录不可过于简单。

6.各项审查意见需填写完整,需要写明审核结果并手写签字、盖章。

7.表格中的各项记录应由相应记录人或秘书记录(可打印)并手写签字。

8.课题计划书中不同于开题报告,无需罗列大量参考文献。

9.研究生所在科室注意在会议过程中做好拍照(线上会议要做好全程录音录像),会后将照片或录制材料交至教育处。

10.规培人员应在规范化培训结束后1年内完成开题报告,中期报告、结题报告与预答辩时间参照上文顺延。

 

北京大学首钢LETOU教育处

2020年4月18日